2019考研政治:马哲之辩证法部分知识串讲(一)

2018/4/8 15:00:55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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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为大家介绍了考研政治中马哲部分唯物论的知识点,下面我们来看辩证法知识点。

  辩证法(2个核心、3大规律、4对范畴)

  2个核心:联系、发展

  联系(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

  1、(内部要素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 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2、(客观性)联系是客观的,凡真实的联系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可 以从事物的固有联系中把握事物,但决不能用臆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否则

  将陷入诡辩论。

  3、(普遍性)联系是普遍的,任何事物内部和外部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世 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环节并通过它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4、(多样性)联系在内容上和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

  PS:联系的普遍性造成了物质世界普遍地以系统的形态存在。

  引申概念:系统(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

  a、(整体性)系统具有其部分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整体特性;

  b、(结构性)系统的性质不仅取决于构成系统的各要素的性质,更取决于这 些要素的组成方式即结构。

  发展(永恒性、普遍性)

  1、(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本质)是创新。

  2、(永恒性、普遍性)过程论5要点:a、世界上没有永恒存在的事物;b、一 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c、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d、一切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e、因此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 而不是具体事物的集合体。

  3大规律:质变量变律、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律

  质变量变规律(区别与联系-转化与渗透)

  1、质、量、度

  a、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存在是直接 同一的。

  b、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

  C、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要掌握适度原则。

  2、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a、区别: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质变 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连续性的中 断(即非连续性)。量变一般不显著,速度缓慢,质变则变化显著、迅速;事物变 化是否超越量变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量变和质变的区别具有相 对性。

  b、联系: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

  相互转化: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 果;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

  相互渗透:量变中渗透质变,即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即在质变中包含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3、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以至无穷。

  否定之否定(辩证否定观、否定之否定)

  1、辩证否定观

  a、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肯定是事物中保持其存在的因素,否定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因素;

  b、肯定和否定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c、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引起的客观的自我否定:它是发展和联系环节的辩证统一,即扬弃。

  2、否定之否定

  辩证的否定是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有规律的过程,即“肯定―否定― 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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